發佈日期:2025/03/13 
記者胡順惠
房屋稅2.0將於5月開徵,高雄市稅捐處提醒民眾,若將房屋出租作住家使用,且申報租賃所得達租金標準,就能享有較低稅率1.5%至2.4%。
高雄稅捐處表示,房東希望享有優惠稅率,須符合相關條件,包括出租申報租賃所得須達當地一般租金標準,也就是誠實申報所得稅的房東,才能在房屋稅享受到減稅優惠。
稅捐處表示,2025年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,自2024年7月1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,房屋在2024年7月1日以後出租作住家使用者,納稅人務必在2025年3月24日前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稽徵機關申報適用優惠稅率。
稅捐處指出,稽徵機關會先按納稅人提供的租賃契約及最新公告租金標準審核,符合規定者,2025年5月開徵時才可適用,且5月報稅時也要向國稅局申報租賃所得。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