獨/ 房東自用住宅私下「租為工作室」? 稅金恐連補帶罰

發佈日期:2025/02/04 
不少行業需要租工作室,但市場上就有房東,以自用住宅名義,而不是商業用途將房子出租,可能會算租客便宜一點,但要求不可以申請租金補貼跟入戶籍,藉此挑戰灰色地帶,稅金會比較低。但就有房仲提醒,租客租了工作室,可能會打廣告、公開地址,就很有可能被國稅局盯上,連租客也可能遭殃,建議還是誠實申報。

《EBC東森新聞》記者:「打開租屋網搜尋工作室,會出現不少民宅的房間來出租,但房東是以自用住宅,還是商業用途來出租,其實差很多,就有房仲提醒,房東不要以為,私下租給租客做為工作室使用,就不會被查到,小心國稅局找上門。」

房仲鄭家虹:「(房東)不要以為,只要不給他(租客)申請租補,不給你掛營登,我又不是一樓店面,誰知道啊,你知道做生意的人,十之八九都會打廣告嗎。」

房仲提出案例,房東跟租客約定,工作室租金便宜一點,不能租補跟入戶籍,沒想到租客一打廣告公布地址,等於罪證確鑿。

房仲鄭家虹:「自住了一間兩間,剩下那幾間,水電表照跳,請問誰住在那裡呀」

為何房東要冒險,以自用住宅出租工作室,以一間老公寓評定現值 20~30萬來看,自用住宅一年稅金大約兩三千,但做為營業用瞬間翻倍變為1萬左右,甚至受影響的還有房屋地價稅,土地增值稅等至少7種稅,而對租客來說,跟房東以住家名義租工作室,也更節省成本。

「自用住宅」工作室租客W小姐:「(如果)雙方都是確定,是以商業來做租屋的話,商業用電的電費會比較高,所以通常像我們租客的話,都會是比較偏向是,自用住宅來簽約。

房仲業店長馮偉冠:「(常見房東)可能會請房客,不要去報稅幹嘛的,一般來講這個私底下,他們協議好就好了,(建議)房東還是要合法化。」

沒誠實登記 風險多,除了會被國稅局,要求連補帶罰,甚至追溯 多年稅金之外,如果透過新青安貸款,會被沒收 優惠條件,房屋保險 也可能失效等,租客沒事先說明用途,用住宅租賃契約簽約,卻做商業使用 也會違約。

房仲陳泰源:「(租客)務必查詢,土地使用分區,還有建物法定用途的相關規範,到底可不可以合法使用做為工作室。」

房仲提醒,不管房東、租客,都該按規定乖乖申報繳稅金,僥倖挑戰灰色地帶,小心偷雞不著蝕把米。

資料來源:東森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