把農地賣給一般公司未申報 她差點要吞下600多萬稅單

發佈日期:2024/12/25  記者胡順惠
農業用地做為農用可申請不課徵土增稅,但要注意相關條件。高雄國稅局分享,一名吳小姐2016年購入一批農地,原本計畫造林,但後來因為計畫變更,在2022年將土地出售給A公司,代理人告訴她免申報房地合一稅,後續卻收到稅局通知要補繳600多萬元,所幸納保官從中找到一細節幫他解套,才免於巨額罰款。

高雄國稅局表示,吳小姐購買的該批農地有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,所以代理人告知免申報房地合一,不過,稽徵機關經查明,發現其交易對象為一般公司,非農業相關機構,不符合農業發展條例規定的免徵土增稅條件。

最終,稽徵機關將吳小姐名下的這筆土地列入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,核定她需補繳稅款600多萬元,並對未申報部分處以罰鍰。面對突如其來的巨額稅負,吳小姐感到十分無助,所幸向納保官求助後,成功化解稅務危機。

納保官詳細檢視交易資料,發現吳小姐此次交易的18筆土地中,有9筆土地屬於「河川區(兼供道路使用)」,無法核發建造執照,依法不在房地合一稅課稅範圍內。

為確認事實,納保官多次與縣市政府相關單位協調,確認這9筆土地的基準建蔽率與容積率均為0%,進一步證實其不屬於可課稅土地。

在納保官的努力下,稽徵機關重新審核交易資料,最終剔除這9筆土地的課稅範圍,並為吳小姐啟動退稅程序,此外,因漏稅金額調整,罰鍰也相應減輕,大幅降低吳小姐的財務負擔。

吳小姐相當感謝納保官的專業協助,不僅成功爭取部分退稅,還有效減輕罰鍰壓力。這次事件也提醒納稅義務人,面對大型土地交易應謹慎處理相關稅務申報,必要時可尋求專業意見,避免類似情況再次發生。

資料來源:經濟日報