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隆婦「3帳戶多出23萬元」 1動作害慘20人被重判10年

發佈日期:2025/04/18  記者黃翊婷
基隆江姓婦人前年間將自己名下的3個金融帳戶提供給他人使用,還幫忙將匯入的款項拿去購買虛擬貨幣,結果反遭20名被害人一口氣提告。雖然江婦經手的金額僅23萬元,但基隆地院法官認為,她所犯的20罪被害人均不同,犯意有別,應分論併罰,最終依法判處她有期徒刑10年。

判決書中記載,江婦在2023年9月之前將自己名下的3個金融帳戶提供給真實身分不詳、自稱「NANA」的人使用,若帳戶內有款項匯入,「NANA」就會指示她把錢拿去購買虛擬貨幣,再轉入指定的電子錢包中。

江婦在2023年11月至2024年1月間,一共收到20筆款項,總計23萬元,她從中抽取10%金額當作報酬,其餘的就以虛擬貨幣形式轉交給「NANA」。後來有被害人發覺異狀,急忙報警處理,沒想到警方循線一查,竟一口氣起找出20名被害人,他們都決定對江婦提出告訴。

江婦到案之後一度辯稱,她是基於商業信任關係,才會把帳戶提供給「NANA」,雙方合作3個月,前面2個月都沒有問題,只是對方之前有特地囑咐不要跟客人聯繫,理由是她不清楚貨品出貨的情況;後來她才改口坦承犯行。

基隆地院法官認為,江婦輕率將帳戶提供給來路不明的人使用,甚至依照指示幫忙製造金流斷點,導致被害人損失的款項難以追回,考量到她所犯的20罪被害人都不一樣,犯意有別,應分論併罰,最終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,共20罪,各判處有期徒刑2年,合併應執行刑期為10年,全案仍可上訴。

資料來源:ETtoday新聞雲